索??引??号: | 1262042378404828X7/2025-200365 | 生成日期: | 2025-07-02 |
文???????号: | 关键字: | 环境,功能,功能区,区划,技术 | |
所属机构: | 景泰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 |
《景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政策解读 | |
信息来源:景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7-02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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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3年1月3日,生态环境部等十四部委印发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定和评估。2023年9月6日,省生态环境厅专家组对《景泰县城市声功能区划方案(2018-2023)》(以下简称《区划方案》,2019年1月18日印发实施)开展技术评估,评估认为《区划方案》存在未覆盖城市规划区、未明确声环境功能区区划边界、未结合用地现状合理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等问题。随着近年来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及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功能布局发生了变化。2024年5月30日,市政府批复的《景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对全县原规划的范围、面积、用地性质等进行了调整,《区划方案》已不再适应当前环境现状和新形势下声环境管理要求。省、市、县《“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均提出“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和县城声环境功能区划定调整”。 为了推进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2023年12月,白银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兰州大学开展全市各县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修订。2024年3月起,编制单位先后向相关行业部门收集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用地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和交通干线明细等相关资料,并进行了现场调研核实,同年9月《技术报告》初稿编制完成。2024年9月至2025年5月,我局先后三次向一条山、芦阳、喜泉等5个乡镇和发改、教育、城管执法等20个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均无意见。 2025年5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县区声环境功能区技术划分方案专家评审会,按照专家组意见建议对《技术报告》修改完善,通过专家评审。现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 二、主要内容 《技术报告》共分为六章: ? ?第一章是总论。包括声环境功能区划修订的必要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依据、适用范围及时限、基本原则、技术路线等内容。 第二章是景泰县概况。包括全县自然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概况等内容。 第三章是景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根据《景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内容,对景泰县功能定位、规划布局及主要特征、城区建设用地结构、交通发展规划等内容进行阐述。 第四章是景泰县中心城区2018年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概况。概括总结了《区划方案》中划分的声功能1类、2类、3类、4类(包括4a类和4b类)等四类功能区区划范围及面积。 第五章是景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包括0类、1类、2类、3类、4a类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分类原则,各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Ⅰ类和Ⅱ类用地类别的划分,交通干线的确定,农村声环境规定等内容。对划分单元编码及绘图要求进行了解释说明。此次《技术报告》对景泰县中心城区不划分0类和3类区,划分1类区功能单元2个,总面积3.09km2,其中1-Ⅰ功能单元边界为黄河路-景电大道-振兴路-昌林路-寿鹿街-永泰北路-黄河路(面积1.85km2),1-Ⅱ功能单元边界为车站路-横十九路-昌林路-南沙河-车站路(面积1.24km2);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以内除1类区功能单元以外划分为2类区,总面积13.00km2;中心城区8条主干路和15条次干路两侧为4a类区,总面积约为1.73km2;(当临街建筑低于三层楼房时,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具体范围为: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及以上时,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包兰铁路城区段干线两侧区域为4b类区,总面积约为0.31km2。(铁路干线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具体范围为: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本章节还对本次划分结果与2018年划分结果进行了对比。 第六章是噪声控制的对策。对声环境管理,以及城区社会生活、交通、工业、建筑施工等噪声管控提出了工作建议。 关联文档:景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泰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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